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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节这些商户和物业的官司,未完待续

直通百姓 2022-03-30

七星关城区融府天地的商户们

向直通百姓反映称

去年因为贵州省兰郡物业公司

多收取了他们的商铺电费

商户们与对方打起了官司

最终以商户胜诉告终

可经法院判决后

该物业公司并没有完全按照判决书执行

这让商户们感到很无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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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记者来到融府天地见到了商户陈先生,据他介绍,这里的商户基本都是2018年下半年陆续入驻进来,他们的电费一直是由贵州兰郡物业公司代收代缴,按照每度1.1元收取,一个月缴一次电费,长期使用下来,陈先生和其他商户都觉得电费有些过高,便与物业公司协商能否降低电费,但遭到了对方的拒绝,于是,2019年3月,20多家商户决定起诉该物业公司。



七星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,并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,判决贵州省兰郡物业公司应按照国家规定的0.6883元每度的单价计收电费,退还商户多缴的电费。



但物业公司不服此判决,随后又向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,上诉被驳回,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原判并作为终审判决。



商户们表示,虽然现在物业公司把他们多交的那部分电费退回来了,但是今年4月份,大家去缴电费时,该物业公司不但没有按照二审判决执行,还要求商户签一份额外的协议。


商户 陈先生:

现在要求我们交9角钱一度,并且要求我们和他们签电力损耗协议,这个协议我们不敢和他们签,签了以后把电费加到1.5到2块,都没有和他们说话的权利。



对于商户们反映的问题,记者来到贵州兰郡物业公司找到相关负责人,该负责人表示,他们之前败诉的原因是因为没有充分的举证和公示电损公摊,所以,这次他们没有按照法院判决的每度电0.6883元执行,而是要重新核算公摊再进行收费。



贵州省兰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:

现在我们公示下来是8角8(分),我们按8角8(分)来收。




记者:你收8角8(分)的依据是什么?


贵州省兰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:

我们抄表的分摊,我们交给供电局的有多少钱?然后我们这边收了多少电的度数,我们一算电损就出来了,分摊出来就对了,这个月是8角8,下个月根据你的用电量,我们又重新核算,每个月核算一次。我们这个是转供用电,所以他不认同这个价格,也不同意分摊,那么我就只能建议,第一是到供电局申请直供,和我们没有关系,拉专线过来,那么第二就是起诉。





那么,对于物业公司所提到的电损到底是怎么产生的呢?电损公摊究竟由商户承担还是物业公司承担呢?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,记者电话采访了毕节市供电局城区分局局长田律。



毕节市供电局城区分局局长 田律:

虽然物业公司二次转供安装分表给各商户,但是用电度数和电损都在物业公司的总表上,也就是说,供电局向物业一并收取,物业对各商户抄表后剩下的差额就是他们应该公摊的电损,法院的判决是很合理的了。





田律表示,目前物业公司已经具备安装一户一表的条件,如果商户们想直接由供电局供电,那么就要和物业公司协商。



此后,记者电话咨询了七星关区中心法律服务所律师曹泽勇。

曹律师说,既然法院已经有了判决结果,那么目前物业公司就应该按照每度电0.6883元来收取,不能随意附加其他费用。


记者:法院判下来这个,文件在没有改之前,他们商铺都只交这6角多钱是不是?


七星关区中心法律服务所律师 曹泽勇:

供电部门也只能按这个金额收取这个电费,二次转供电里面要不要产生电损的问题,他们这个不存在产生电损费。如果电损费产生了,该收取的是电力公司而不是物业公司,你只是代收代缴行为。






记者:刘嫚丽  李静

编辑:任佳丽 

编审:高 锋  邹江川
监制:李文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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